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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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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沈东沈秋两人出去,就骑了一辆自行车,沈秋坐后座。

出门前,沈东再三叮嘱叶云珠一个人在屋里要把门关好,不认识的人来敲门不能开门。

叶云珠听笑了:“行了,你这是把我当孩子呢?”

沈东心想若真是孩子,他还没那么担心,至少若换成沈秋他就不会这么叮嘱。

叶云珠呢,身体不好是一方面,关键是她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漂亮的有钱的女人。

别看现在治安是越来越好了,但依然有些人不是东西,为了钱为了色,铤而走险。

以前,叶云珠仅仅是佟二叔的女儿,他也是关心的,不像现在,怎么都放不下心来。

沈秋推着自行车:“哥是太担心姐姐了。”

叶云珠莞尔:“那以后你上班怎么办?”

沈东:“让沈秋陪着你。”

养了沈秋这么多年,终于有点用处了。

沈秋不知道他哥的心理,还乐呵呵地道:“对,我陪着姐姐。”

“你陪着我,你不上学吗?”叶云珠道:“再说了,等九月份,我也要回学校上学了。”

沈东眯了下眼睛,这的确是个问题。

见沈东还真琢磨上了,叶云珠笑:“你们快走吧,记得回来时买菜。”

昨天虽然做的菜多,但每一道菜的分量却不多。没办法,天气太大,做多了吃不完会坏。

叶云珠没有把人送出院子,她就站在他们家的屋檐下。

沈东拐弯的时候看了眼叶云珠,昨夜他不小心在她锁骨处留了些痕迹,今天她就穿了能将锁骨遮住的蓝白条纹衬衫,下面是一条纯白色的细棉布裙子,不松不紧,长至小腿,露出纤细的脚踝。

一开始,沈东的目光还正常,但看到脚踝,他突然就想到昨晚上他曾被羞赧的叶云珠踹了一脚。

那时候的叶云珠浑身软得怕是连一个碗都端不起来,踹起人来自然是没有半分力气,还被他顺势握住了脚踝……

以前总听别人说这事怎么怎么好,他心里没当回事,只觉得一个男人,连身上的二两肉都控制不住,能成什么事,现在嘛,他也这么觉得,就是控制不住地想叶云珠,只要一看见她,就想起昨夜的事,想得他浑身燥热。

“哥,”沈秋揶揄的声音响起:“你都要撞墙了。”

沈秋就在沈东旁边,沈东都不用扭头,一脚就踹了过去,可沈秋被踹出经验来了,反应也快,躲过了沈东的这一脚,然后又凑了过来。

“哥,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惹姐姐生气了?”他问。

沈东没理他。

沈秋自言自语:“肯定是的,吃饭的时候姐姐都没理你。”

出了院门,沈东骑上车子后对沈秋道:“你不懂,你姐姐不是在和我生气,她是在耍小性子。”

说完,骑上车就走了。

沈秋在后面追了几步后跳上后座:“我才不信。”

“我让你信了?”

兄弟二人又斗起嘴来,过了两条街,沈秋忽然道:“哥,你看,是那个姓丁的。”

沈东不想看那个姓丁的,以前叶云珠喜欢丁文远,他没在意,过了昨夜,一想到这点,他就不爽,甚至想把人狠狠地揍一顿。

沈秋又道:“哥,那个姓丁的和一个姐姐在一起。”

沈东这才停了下来,这是有了新的目标?

在沈东看来,丁文远对叶云珠不是真心,他是为了财,现在叶云珠嫁给了他,丁文远只能另寻目标。

想到叶云珠心里可能还有丁文远,沈东转弯,回到先前路过的一个巷子口。

的确是丁文远,他面前站着一个年轻女生,正双手拿着一个饭盒要递给丁文远。

沈东嗤了声,据他所知,丁文远可没什么妹妹,这个年轻女生不用多说,肯定是丁文远的爱慕者之一。

毕竟丁文远生了一张会迷惑女人的脸,叶云珠就是这么被迷惑的。

说来他模样也不差,身材更是比丁文远好多了,认识叶云珠也更早,怎么叶云珠就没看上他,反而喜欢上了表里不一的丁文远。

想来想去,沈东得出一个结论,有两个原因。一是丁文远太会哄人,二是叶云珠看男人的眼光有问题。

幸好在选结婚对象这事上她没犯傻。

为什么说是丁文远的爱慕者而非丁文远的新目标,不为别的,这女生穿着打扮太朴素了,家庭条件应该一般。

兄弟俩大喇喇地站在那儿盯着他们看,丁文远和女生很快就发现了。

丁文远看清是沈东,脸色骤然一变,女生虽不认识沈东,可被人看着这一幕,她还是害羞得垂下了脑袋。

离得稍微有点远,听不清他们说了什么,但能看见丁文远拒绝了女生的饭盒,女生肉眼可见地失望。

沈秋:“哥,这个姓丁的果然不是什么好东西。”

沈东:“他要是好东西,你叶姐姐的男人还能轮得到你哥我。”

“那倒也是!”沈秋笑嘻嘻:“幸好他不是个好东西,也幸好哥你是个好东西,不然我到哪里去找叶姐姐这么好的嫂子。”

沈东:……

女生从巷子的另一边离开,丁文远却是直直地走到沈东面前。

他张了张嘴,正想说什么时,沈东发出一声不屑的嗤笑,然后头也不回地骑着自行车走了。

后座的沈秋回头,冲着沉下脸的丁文远做了个鬼脸。

大坏蛋,还想和他哥抢叶姐姐,门都没有。

“回去别和你姐姐说我们遇到丁文远的事。”沈东道。

沈秋不解: “为什么?”

他还准备把这事大说特说呢。

“你听我的就是。”

一开始沈东也想把这事告诉叶云珠,想着叶云珠知道了丁文远的真面目,就能更加安心地和他过日子。

可他转念一想,觉得没这个必要。

叶云珠已经是他的媳妇,从昨晚来看,她是真心和他结婚的,既然如此,何必提起丁文远让叶云珠不痛快。

有那个功夫,不如让叶云珠把身体养好一点。

家里,叶云珠没立即睡觉。

她换了一身宽松的长袖长裤,在客厅里打了一套养身拳,然后才回屋躺下。

睡着之前,她在脑海琢磨要去买料子给自己做两身适合打拳的衣服。原主的衣服有很多,也很好看,但不适合打拳,今天这一身就是睡衣,也只能勉勉强强。

不止是给她自己做衣服,沈东和沈秋也要做。

除之以外,叶云珠还计划教给沈东一套拳法。

沈东身材高大,又有大力气,是练武的好手,若是在大兴朝,叶云珠一定会让他上战场挣前程,但在这个时代,沈东这个年纪想当兵是不可能了。

不过也不要紧,留在她身边也好,不然她招婿的意义何在。

虽不能上战场,却也可以习拳法。

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沈东现在瞧着厉害,以后未必不会碰见比他更厉害的人。

是白天,叶云珠心里又有事,睡得并不怎么踏实,院子里刚一吵杂她就睁眼醒了。

听声音,是一个老人在哭嚎。

她以为来人是找钱婶子的,他们东院四户人家,他们家就不用说了,余嫂子以及陈琳琳他们家的人都要上班,只有钱婶子在家。

叶云珠慢悠悠地坐起来,不想来人竟然在他们家外喊道:“小叶同志,小叶同志……”

叶云珠皱眉,她最烦别人在她面前哭。

打开大门,院子里人挺多,除了明显是跟过来看热闹的,还有一个老太太,一对中年男女以及一个看着和她差不多大的年轻女生。

见到她出来,那个老太太又开始嚎,还朝叶云珠扑来。

钱婶子也出来了,她身姿灵敏地把叶云珠挡在身后:“我说这位大娘,云珠身体弱,你这么扑上来,把人扑出个好歹可怎么得了。”

老太太一家人闻言仔细打量叶云珠,发现叶云珠身形纤细,眉眼的确带着病弱之态。

中年男女连忙把老太太往后扶了扶。

钱婶子笑:“这就对了,别孙子没放出来,您老又因为伤人被关进来去了。”

听到这句话,叶云珠就猜到这些人是谁了。

再看这些人,除了老太太因为年纪大了而有些干瘦,中年男女以及年轻女生的脸色都极好,一看日子就过得不错。

他们来找她无非是为了野狼,这事是她占理,所以他们就把老太太带上,想用老太太来逼她放过野狼。

殊不知,叶云珠是个吃软不吃硬的人,但野狼这事,她软硬都不会吃。

这也就是在这个时代,若换成大兴朝,她早就要了野狼的命。

下一刻,这些人就说出了来意――希望叶云珠放过野狼。

老太太嚎道:“小叶同志啊,我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你就可怜可怜老太婆我吧,我就他一个孙子啊,难道要我白发人送黑发人吗?”

之后是中年男女。

他们也是有趣,竟然想给叶云珠下跪道歉,被人拉起来后又说愿意给叶云珠赔偿。

只要叶云珠愿意放过野狼,多少钱他们都同意。

最后是那个年轻女生,她道:“叶同志,我哥是不对,但你男人不是已经把他的腿打断了吗……”

“咳咳咳,”叶云珠轻咳几声,苍白的脸上泛起微微酡红:“你哥的腿之所以会断是他想要扑一个老人,我丈夫是为了保护老人才伤了你哥的腿。”

可若能跟他们讲理,他们就不会出现在这儿了。

果然,没几句话,老太太就开始倚老卖老。

老太太本就干瘦,嚎了这么一阵,精神头明显不如刚来的时候,甚至有些摇摇晃晃。

叶云珠瞅准时机,在对方倒下之前,她先一步晕了。

眼睑垂下之际,她看见沈东冲了过来。

这下好了,以后沈东该更不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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