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斯,达米安你们明天早上跟着提姆去韦恩大厦。”
被布鲁斯提到的三人里面只有诺斯一脸懵逼,其余两人都神色淡淡地应下了。
诺斯左看右做,见没人提问,他便主动出击,“我们明天去韦恩大厦是有什么任务吗?”
布鲁斯愣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他笑了笑,“没什么,只是诺斯你回来哥谭之后也一直没有出过门逛逛,正好现在达米安也放假了有时间,我认为将自家产业作为出门的第一站可能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这样啊,原来只是去参观一下啊,那就好,我还以为我跟达米安也要走上童工的道路了呢。”诺斯后怕地拍了拍自己的胸脯。
虽然韦恩少总这个称呼听上去还不错,但是有幸围观过提姆日常的诺斯却知道,总裁的苦那可是谁吃谁知道,看不完的文件,24小时开机的电话还有加起来大大小小的董事会会议。
简直是一件比冬天晚上上床掖好被子后却发现蚊帐里出现了一只蚊子还要恐怖的事。
真正的童工提姆抬起头扫了一眼,语气淡淡地说:“我仅代表个人非常欢迎韦恩集团两位真正的继承人接替我的职位,最好能明天就让我直接下岗。”
诺斯果断拒绝了,他顺便帮达米安也一起拒绝了,“不用了,提姆哥好好干,我们都还只是小学生呢,这么重要的事情放到我们手上一定会搞砸的。”
达米安不满地抗议,“你说你自己就行了,别把我也拉下水,这么简单的小事我怎么可能会搞砸。”
“那你明天去集团上班。”
“TT,我宝贵的时间才不要浪费在这种无聊的事情上。”
“那你还不闭嘴,等会提姆哥都知道了。”
“谢谢,我在听。”
总之,第二天去韦恩大厦的事情就这样在晚餐上定了下来,诺斯就像是第二天即将春游的小学生一样怀揣着激动的心情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下楼的时候,达米安一眼就看到了诺斯今天不同于往日的穿搭,“你这家伙穿的什么啊?”
诺斯闻言赶紧低头检查自己的着装,纽扣都扣对了,裤子的拉链也拉上了,上衣的衣角没有被塞在屁股后面,袜子也没有穿反,没有问题啊。
诺斯疑惑地抬头,虽然嘴里叼着面包说不出话,但是他生动地用五官传递了自己的疑问。
达米安皱着眉上下打量着诺斯,“你干嘛穿这么正式。”
“我看提姆哥每次去公司都是穿西装啊,这样穿有什么不对吗?”诺斯将嘴里叼着的面包一口吞下,回答达米安。
诺斯今天穿的是阿福为他量身定做的西装,剪裁合体的布料严密地将他身上的每一寸都包裹了起来,但也正因如此,良好的身材比例跟少年人不盈一握的纤腰都在衣服的展示下暴露地一览无遗。
如同阳光下流动的金沙般耀眼的头发被人精心打理过,整齐地扎成辫子放在身后,诺斯正对着达米安的右耳上夹着一串长长的耳饰,上面点缀有一颗纯净的蓝宝石。
达米安认出了那是父亲之前在拍卖会上以五千万美元的价格拍下的号称是唯一一颗人鱼之泪的宝石,现在却只是男孩身上的一抹亮色。
他这样看上去还挺不错的,达米安忽然产生了这个想法。
“达米安,你说我要不要重新换一身衣服啊。”诺斯的声音将达米安飘散的思绪重新拉回眼前。
他有些狼狈地错开诺斯投来的视线,努力平稳住自己的声线,让它听上去跟往常没什么区别了,“随便你,反正穿什么都一样。”
细碎的阳光从窗外撒落到地板上,流动的微风扬起空气细小的颗粒,每一颗上下起舞的尘灰都见证了此刻。
*
诺斯看到达米安在回答了自己的问题之后又突然转身往上走,问他又不说,只得到了一个“不用等我”。
诺斯:“?”
达米安今天奇奇怪怪的,诺斯疑惑了一瞬间就没有多想了,毕竟达米安每天都这样,让人猜不透他的心思。
诺斯吃完了自己的早餐后就在客厅里等着提姆跟达米安一起出门。
没过多久,三人一起坐上小汽车出发前往韦恩大厦。
诺斯这是第二次进入到哥谭的市区部分,上一次他刚穿越到哥谭,都还没摸清周围的环境就坐上了车的后尾箱。
这一次他趴在车窗上,睁大了双眼往外看,将哥谭的景象尽收眼底。
从外观上来看,哥谭跟其他城市也没有区别,都是水泥铺筑的大道和道路两旁一栋栋的大楼。
如果要让诺斯来说哥谭跟他以前见过的城市最大的区别是什么,他一定会回答人气。
诺斯以前在提瓦特的时候也旅居过大大小小不同的城市跟部落,不同的国家有着截然不同的风格和习俗,所以城市与城市之间也有着很大的区别。
但无一例外的是,每一个城市里都有着很多的人。
可是哥谭的白天却给诺斯一种这是一座空城的感觉,他们已经从家里往外走了二十分钟了,路上依旧是一个人都看不到。
“哥谭的人口很少吗?”
面对诺斯的提问,提姆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原本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的达米安也睁开了双眼。
“看你如何定义了,但是我觉得就美国的人口数量来说,哥谭的人口并不少。”提姆回答道。
“那为什么路上一个人都看不到?”诺斯不解。
听到这个问题,提姆了然地笑了,他合上了手中的报纸,问了诺斯一个牛头不对马嘴的问题,“诺斯,你对哥谭的印象是什么?”
“犯罪率最高的一座城市?”诺斯犹豫地给出了一个他经常在电视上听到的描述。
出乎他意料的是,提姆居然点头肯定了这个回答,“没错,但也不止于此,你可能不知道,哥谭其实是美国最繁荣的几座城市之一,不少美国顶尖的富豪跟家族都定居于此,但城市快速发展的背后也有着不少的弊端。”
“哥谭很大部分的产业都来自于它纸醉金迷的夜晚,正是因为这个特性,哥谭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是下午跟晚上,通常凌晨才是人们下班的时间,而现在是早上九点。”
“通俗一点来讲就是,人们还没起床。”提姆点了点头,像是在肯定自己的回答。
达米安发出一声嗤笑,又重新躺了回去。
诺斯:“......”
该怎么说,好出乎意料却又给人感觉不愧是哥谭的答案。
多了路上的这一个小插曲,诺斯感觉在车上的时间就像被人压缩过,眨眼间就到了他们的目的地——韦恩大厦。
韦恩大厦也可以算是哥谭的标志性建筑物了,车直接开进了地下车库,三人通过内部电梯上顶楼。
诺斯上了电梯才发现这里面的电梯居然是全透明的观光梯,并且位于整个韦恩大厦的正中央。
人站在电梯里,在上升的过程中就能看清每一层的打工人们上班的模样。
诺斯不禁感慨:“提姆哥你每天坐这个电梯上班,岂不是都不能迟到早退?一举一动都被大家看在眼里。”
提姆:“电梯是双面夹层玻璃,里面能看到外面,但是外面看不到里面。”
诺斯:“那这岂不是专门为了老板监视打工人而专门打造的?”
诺斯看到提姆微微颔首,心中思绪万千,最后吐出一句,“没想到我们家祖上还有这种资本家的爱好,还好我是富n代,嘿嘿嘿。”
他傻笑完又重新趴到玻璃前看脚下的人们变得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个小黑点消失在眼前的时候才意识到电梯已经到顶层了。
等最初的新鲜感褪去之后,诺斯就发现了其实在韦恩大厦跟在庄园的感觉其实差不多。
他们来到顶层之后,提姆先是吩咐了顶层的助理照顾他们,然后他就一屁股坐到了办公桌后,用高高的显示器遮挡住了自己,键盘敲击的声音一直传出。
诺斯也很体谅提姆,知趣地没有去打扰他,选择了自己到处转转。
奈何顶层的所有空间早已被打通,人只要站起来就能一览无遗,所以诺斯没逛多久就重新回来找达米安了。
“好无聊啊,达米安。”诺斯一边嚎叫着一边将自己摔进会客厅的沙发。
达米安头都不抬地回道:“我还以为那些无聊的探索活动能够支撑你度过这一天。”
诺斯没想到自己刚刚在探索的过程中那些撅起屁股找宝箱的行为也都被达米安看到了,他讪讪一笑,“本来是可以的,但这不是这里地方太少,也没什么新奇的东西。”
诺斯回想起自己刚刚试图从众多的书架上找两本有趣的书看,结果一眼扫过去全都是商业管理相关的书,其中还有一本书叫《不会带团队只能干到死》,无趣程度可以堪比枫丹科学院。
达米安走到沙发边,站着从上往下地俯视诺斯,“那我还真应该多感谢一下这里没多少可供你玩的部分,不然你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今天出来的目的。”
诺斯愣住了:“目的?今天出门的目的不就是为了参观吗?”